(时间节点:2月23日)2021年度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05    浏览次数: 862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艺术基金章程》,经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批准,《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将予以发布,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范围、额度和方式

   即日起,申报主体可自行下载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详细了解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等。

   二、申报条件、时间、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三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单位或机构。“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个人。各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需同时具备的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请各申报主体认真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2021年度江苏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校内接受材料时间为2月22日、223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wlt.jiangsu.gov.cn)、江苏艺术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jsysjjgl.com)或江苏文惠网(http://www.jswenhui.com),通过“江苏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人文社科处邮箱:rwsk@cczu.edu.cn.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文彰楼511室。

   3.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主体根据申报主体和项目类型,认真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严格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86330116

附件:

2021 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细则.docx

2021 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细则.docx

2021 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细则.docx

2021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细则.docx

江苏艺术基金2021年度一般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