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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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结项办法

申请时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预算、变更和结项,全部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办理,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

 国家社科基金系统使用注意须知.docx.docx





工作日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艺术学)

提供的结项材料包括: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鉴定工作流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鉴定工作流程.docx  

2.《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20年4月).doc  

3.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申请(模板)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申请(模板).docx  

4.鉴定专家推荐名单(模板)

鉴定专家推荐名单(模板).docx  

  


工作日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提供的结项材料包括: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经费页需到文正楼财务处于晓玲老师审核并盖章,然后到文正楼审计处周昕老师处盖章);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2.财务处盖章的经费使用清单明细3份;

3.最终成果简介一式2份(撰写内容与要求提示见结项审批书“五、项目最终成果简介”,文章开头应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工作单位、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课题组主要成员);“最终成果简介”用A4纸打印,作为活页附在本《鉴定结项审批书》中;

4.最终成果2套(匿名,成果封面及内容中不得出现本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相关信息);

5.包含鉴定审批书、最终成果简介(具体要求参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要求)及成果电子版的光盘1张。



工作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提供的结项材料包括:

鉴定结项提交:材料7套(5套提交鉴定专家、2套存档),每套材料含: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和成果公报)、成果附件(专著、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除专著外,每套鉴定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册。

申请免于鉴定的,须报送鉴定材料2套;免于鉴定申请未获批准的,需再次报送鉴定材料5套。


免于鉴定(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不得申请免予鉴定):

1)列入国家社科基金的课题(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除外)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即获得省部级评奖二等以上奖励;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并附有基本材料和证明。(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科学技术奖,以及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和省级科学技术奖。)

2)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最终成果的主体部分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完整采纳吸收,并附有基本材料和证明;或最终成果的主体内容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发表或转载,并有明确标识。

3)教育部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的主体内容在《教育研究》、《心理学报》杂志发表,并有明确标识。

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达到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免于鉴定的条件,教育部规划课题达到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免于鉴定的条件,均可申请免于鉴定。

申请免于鉴定的,在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时,要说明理由,并随寄相关证明材料、发或转载原件。









工作日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结项请先登录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管理平台(网址:https://sinoss.moe.edu.cn/)提交结项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报送以下纸质版材料:

1.通过通讯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以下结项材料:

1)《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

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2份,《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

3)项目成果原件2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2套)。

2.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一般项目报送以下结项材料:

1)《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2套;

3)《申请评审书》2(复印件)

3.一般项目免于鉴定范围:

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4.注意事项:

1)论文类成果复印件需按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封底的顺序装订;

2)《终结报告书》请使用系统生成版本。

(3)教育部人文社科类其它项目结项要求请参考结项系统。


 工作日

江苏省社科基金

提供的结项材料包括:

1.《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需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该项目实际的使用支出情况填写,然后到财务处审核并盖章);

2.最终成果简介一式3份,3000字左右(“最终成果简介”的写法和要求见结项审批书内该栏目的“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

3.胶装成册的结项成果4套(成果为系列论文者,需按照总结报告、目录、论文复印件的顺序胶装成册;论文需复印刊物封面、目录页、文章正文、封底,并隐去个人信息)。



结项要求:(成果形式见立项通知书)

1.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需报送2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且核心观点应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方能结项。未能刊登成果专刊的,在被列入清理范围的情况下,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结项要求见下两条)。

2.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按照立项通知书上的规定,以课题负责人独著(或第一作者)发表规定篇数的带标注项目号的系列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以论文形式结项的材料需要在结项材料中附3-5千字总结性报告及目录(目录上要标明刊物级别、作者排序、是否课题组成员论文)以及论文复印件

3.预期成果为专著的,必须报送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且必须提交查重报告首页。通过鉴定结项后,才能正式出版。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工作日

江苏省教育规划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分为现场鉴定、通讯鉴定和免予鉴定三种方式。重大课题成果必须采用现场鉴定方式,其他有经费资助的课题成果原则上采用现场鉴定方式,无经费资助的课题成果可现场鉴定也可通讯鉴定,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课题成果可以免予鉴定。

提供鉴定材料包括:

1.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2份。

2.鉴定材料包括成果主件、成果附件两大类。一式2份。

1)成果主件包括:研究报告、研究专著、研究论文;

2)成果附件包括: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集、案例集、课堂实录、汇编资料、视频、光盘等。

3.《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函审意见表》一式2份。(通讯鉴定需填写,需要3名校外专家、2名校内专家做出鉴定,鉴定专家组成员必须有成果所属领域的学术专家、学科专家。专家组全部成员原则上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研究专著出版时须在封面或屝页印上“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大、重点、专项、立项)课题×××(课题名称)成果”字样,研究论文发表时须注明“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大、重点、专项、立项)课题×××(课题名称)阶段性成果,课题批准文号:×××”。


结题所需表格可在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ghb.jsies.cn/content/Zx0FkFMJvdFI8Zu5dI2CN0isnCgauFxB.html下载。

工作日



江苏省教育厅项目



提供的鉴定材料包括:

1.提交2份结项材料,每项材料包括《项目结项报告书》《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申请表》和经学校社科处盖章确认的研究成果复印件,按序A4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如结项成果是未正式出版的书稿、未经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须经专家鉴定通过并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附件5)后方可作为项目研究成果申请办理结项。

2.将《项目结项报告书》电子版导出的.xml格式数据发送学校社科处邮箱。



每年一次,具体时间见社科处网站通知


备注:省部级以上项目,经费页需由财务处处长孙凌峰审核签字、财务处副处长于晓玲(文正楼107)盖章,审计处处长孙玲审核签字、胡文雁老师(文正楼510)盖章。

常州大学人文社科处邮箱:rwsk@cc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