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请各有关学院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本学院推荐参评成果汇总报送至人文社科处,电子版发送人文社科处邮箱:rwsk@cczu.edu.cn,纸质版报送文彰楼511室。
推荐范围:
1、已获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
2、未参加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成果各高校和设区市可推荐1-2项,未获奖的成果不再推荐参评。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8633011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