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清理】(9月12日截止)关于清理2020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9    浏览次数: 12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精神和《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清理范围

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20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社科处同意后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审批。

二、成果形式

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

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

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

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查重报告和样书。

三、结项材料

(一)《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纸质版一式3。有经费资助的项目,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需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该项目实际的使用支出情况填写,项目负责人在报送材料至社科处前,应先提交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签字盖章。

(二)“最终成果简介”纸质版一式33000字左右(“最终成果简介”的写法和要求见结项审批书内该栏目的“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

(三)胶装成册的结项成果4(成果为系列论文者,需按照总结报告、目录、论文复印件的顺序胶装成册;论文需复印刊物封面、目录页、文章正文、封底,并隐去个人信息)

(四)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和样书4套。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成果材料,包括期刊论文、书稿、研究报告,均需匿名。

期刊论文中,所有署名人的姓名、单位、出生年月、职称、学历学位、职务、研究方向等身份信息一律不允许出现,文末的“英文摘要”中也不得出现上述个人身份信息,但“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信息: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等”需保留。

(二)期刊论文需正式发表,“用稿通知”不作为项目结项依据。

(三)以系列论文结项的材料需要在结项材料中附3-5千字总结性报告(简要介绍发表论文的核心观点、研究的主要结论等,以及各篇论文间的逻辑关系,帮助鉴定专家了解研究成果的主旨要义和各篇论文间的系统性)及目录(目录上要标明刊物级别、作者排序、是否课题组成员论文)

(四)以书稿结项,必须报送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且需提交查重报告首页。通过鉴定结项后,才能正式出版。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五)其它附件材料(如:已正式发表的论文、撰写的研究报告)需按序装订成册,材料封面只保留“2020年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附件材料”“项目批准号:########”字样。

五、校内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49月12日16:00前将汇总的结项材料报送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余老师,88519553

办公地址:科教城校区文彰楼510

附件:

1.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2.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材料“封面”“目录”模板.doc 

人文社科处

20244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