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5月28日)关于2021年度上半年校引进、培养人员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07    浏览次数: 731
 

各文科学院:

2021年上半年校基金(博士引进人才、校内培养博士人才)申请、中期检查、结题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校基金(引进、培养)申请需填写校基金合同,提交一份纸质版合同、一份与人事处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复印件。

二、中期检查需提交中期调查表,提交一份纸质版中期调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独立装订成册),一份与人事处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复印件;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二次经费。

三、结题需要提交项目结题报告,提交一份纸质版结题报告,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独立装订成册),一份与人事处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复印件。(如中期检查之后未拨付二次经费,结项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

四、截止时间: 528日,报送地址:科教城校区文彰楼511室。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86330116

 

附件:

合同.doc

结题报告.doc

中期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