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
2021年上半年校基金(博士引进人才、校内培养博士人才)申请、中期检查、结题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校基金(引进、培养)申请需填写校基金合同,提交一份纸质版合同、一份与人事处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复印件。
二、中期检查需提交中期调查表,提交一份纸质版中期调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独立装订成册),一份与人事处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复印件;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二次经费。
三、结题需要提交项目结题报告,提交一份纸质版结题报告,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独立装订成册),一份与人事处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复印件。(如中期检查之后未拨付二次经费,结项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
四、截止时间: 5月28日,报送地址:科教城校区文彰楼511室。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86330116
附件:
合同.doc
结题报告.doc
中期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