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6月2日)关于2022年度上半年校引进、培养人员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23    浏览次数: 1125
 

各文科学院:

2022年上半年校基金(博士引进人才、校内培养博士人才)申请、中期检查、结题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校基金(引进、培养)申请需填写校基金合同,提交纸质版合同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社科处、学院各留存一份),与人事处签订的引进人才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社科处留存)。

二、中期检查需提交中期调查表,提交纸质版中期调查表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社科处、学院各留存一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独立装订成册,学院审核后提交至社科处),与人事处签订的引进人才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社科处留存)

三、结题需要提交项目结题报告,提交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社科处、学院各留存一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独立装订成册,学院审核后提交至社科处),与人事处签订的引进人才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社科处留存)。

相关说明:

1.申请人必须是已在人事处办理过报到手续的教师(不含提前入职情况),科研启动经费(首次申请)需与引进人才聘用合同金额一致,金额不明确等事宜请本人与人事处相关科室进行确认。

2.科研启动经费的中期拨款为申请审核制,非自动发放,请各位老师务必提交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二次经费;若未参加中期检查,则结项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中期检查时已完成二次拨款,结项时不重复发放)。

3.合同中计划类别为两类: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人才培养类:校内在职在岗教师在职攻读博士获得学位后,学校有资助支持的)。

4.经费一般为业务费(不含劳务费,业务费支出范畴以财务报销为准)。

5.申请老师请将申请材料交给学院,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后,统一提交至人文社科处。

6.学院需要上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rwsk@cczu.edu.cn),以及上述材料纸质版(盖章签字),截止日期6216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溪、蔡芙蓉  文彰楼510

联系电话:88519553

 

附件:

1.常州大学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合同.doc

2.常州大学科研启动经费在研项目中期调查表.doc

3.常州大学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结题报告.doc

4.2022年上半年科研启动经费首次申请汇总表(引进、培养).xls

5.2022年上半年科研启动经费中期检查(二次申请表)汇总表(引进、培养).xls

6.2022年上半年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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