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重大培育项目】(10月10日截止)关于组织申报常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0    浏览次数: 616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常州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提升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实力,鼓励教师争取人文社科领域国家级重大项目,着力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决定启动实施常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重大培育项目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且不得参加其他培育项目的申报。

2.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高、学术声望好、组织能力强,在所申报领域已取得一定前期研究成果,符合如下条件:

1)主持过2个及以上国家级项目或1个国家级重点项目;

2)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稳定的研究团队;

3)近5年有与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高质量系列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

4)无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专项重大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

3.提倡项目团队整合校内外研究资源进行跨学科研究,鼓励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其中至少有4名正高职称的成员。

4.项目选题应符合学校学科建设的重点方向,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申报导向,着力深化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5.研究目标明确,学术思想新颖、研究方法创新,研究方案合理可行,与国家各类重大科研计划方向衔接紧密。

6.项目实施计划与经费预算合理,有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果的可行性。

二、项目期限与资助额度

1.重大培育项目每年3-5项左右,项目执行期3年。

2.资助额度为5万元,除学校资助经费外,学院可对培育期的重大项目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或配套。

3.培育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时拨付4万,项目结题完成拨付1万。

三、项目实施管理

1.获准立项的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即为有约束力的协议书,项目主持人应按照约定开展研究工作。

2.重大培育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负责人须凝练国家社科重大选题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争取进入指南,并组织团队连续申报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直至获得立项;凡不按规定申报项目者,学校将停拨并追回资助经费。在培育项目执行期间,调离学校者,学校将追回全部资助经费。

3.在培育期内,重大培育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因重大疾病、调离岗位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人文社科处提出报告,经核准后停止培育,并视完成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4.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延长项目研究期限,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报社会科学处审查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题,延期最多不超过一年。延期后仍不能完成者,不再给予结题验收。

四、结题条件

1.培育执行期内获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1项,或者获得重大转重点项目1项,视为直接结项。

2.培育执行期内项目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视为研究任务完成,予以结题:

1)获得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作为负责人),且以第一作者发表1CSSCI(或SSCIA&HCI)论文(须注明资助项目号);

2)获得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为负责人),且以第一作者发表2CSSCI(或SSCIA&HCI)论文(须注明资助项目号);

3)以第一作者发表4CSSCI(或SSCIA&HCI)论文(须注明资助项目号)。

4)出版专著1部(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指定出版社),且以第一作者发表2CSSCI(或SSCIA&HCI)论文(须注明资助项目号);

5)获得以省级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排名第1),或获得以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名义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排名第1),或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年度统计报表罗列的以社会力量设立的科研成果奖,如霍英东基金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孙冶方研究基金会、吴玉章研究基金会、陶行知研究基金会、钱端升研究基金会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排名第1)。

3.重大培育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等,原则上均应标注常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经费资助,未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4.结题与验收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未合格者或逾期不结题者,追回部分或全部经费,不再给予资助该类项目。

五、申报程序及报送要求

1.重大培育项目坚持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申报原则。

2.申请人填写《常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学院审核推荐后,报送人文社科处资格审查,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确定立项名单。

3.材料报送要求:请各有关学院科研秘书于20221010集中将纸质版《常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常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申请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教城校区文彰楼510室,对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rwsk@cczu.edu.cn

联系人:余老师,88519553;汤老师,86330116

附件:

1.常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计划申请书.docx

2.常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培育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

人文社科处

202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