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12月13日截止)2023年度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6    浏览次数: 587
 

各学院、各部门:

据《江苏艺术基金章程》,经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批准,《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范围、额度和方式

即日起,申报主体可自行下载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详细了解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等。

二、申报条件、时间、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舞台艺术创作”“舞台作品滚动资助”“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四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单位或机构。“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个人。各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需同时具备的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请各申报主体认真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我校2023年度江苏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12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江苏艺术基金官方网站,通过“江苏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科教城校区文彰楼510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社科处邮箱rwsk@cczu.edu.cn

3.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主体根据申报主体和项目类型,认真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严格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联系人:余老师,88519553;汤老师,86330116

附件:

1.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2.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细则.docx

3.2023年度大型舞台剧和作品滚动资助项目申报细则.docx

4.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细则.docx

5.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细则.docx

6.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细则.docx

人文社科处

202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