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4月8日截止)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22    浏览次数: 217
 

各学院、各部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发布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申报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集中推出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果,体现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代表相关学科领域最高水准的标志性学术力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广大专家学者以优良学风打造更多学术精品,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积极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体现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选题有重大意义、内容有重要创新,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和前沿性,对推动理论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学术建设有重要意义;符合学术规范,注重思想性、学术性和可读性相统一,内容厚重、文风朴实、文质兼美。

2.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至两个学科作为主体进行申报。

3.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等级应为良好及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

4.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附件1)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等相应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

5.申报成果形式应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

6.申报成果作者所在单位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所属高校和科研机构,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省属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

7.申报成果鼓励独著,如合著,合著者不得超过1人;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三、申报材料

2024年度《成果文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

1.申报人网络申报的同时还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附件2)、《成果概要活页》一式6份(附件3)、成果书稿一式6份。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等各类项目未入选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附件4)。以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情况等关键信息。

2.《成果概要活页》和成果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合著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或项目信息及相关背景,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全部申报材料须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使用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承诺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受理

1.申报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在线申报,并上传《成果概要活页》、成果书稿及相关材料,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申报系统将于41日起开放申报,请申报人务必于4月8前完成系统提交,并于4月10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社科处。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工作)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办受理当地申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受理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直属单位申报,教育部社科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属在京普通高等院校申报,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受理本院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教育学申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受理艺术学申报,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军队系统申报;指定申报出版机构可直接申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五、评审工作

《成果文库》评审严格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程序包括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审批、公示等。

六、资助表彰

本年度《成果文库》入选成果总数控制在80部左右,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公开表彰并统一资助出版,具体事宜按入选通知要求办理。

七、其他事项

《成果文库》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其他未尽事宜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10-55604027

学校该项目申报由人文社科处受理,办公地址:科教城校区文彰楼510室;联系人:余老师,88519553

附件:

1. 指定出版机构名单.docx

2.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doc

3.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成果概要活页.doc

4.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5.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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