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2025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202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等申报指南已发布,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要求、范围、额度和方式
申报主体可自行下载查阅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各类资助项目指南,详细了解资助要求、资助范围、申请额度、资助方式等信息。
二、申报条件、时间、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和美术创作(组织创作类)四类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单位(常州大学)。美术创作(个人创作类)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申报主体为个人。各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需同时具备的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请各申报主体认真查阅对应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于2024年4月15日开放申报,6月15日截止申报。请各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信息并填写申报备案表(见附件6),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电子版备案表发送社科处邮箱。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申报主体为单位的项目类别,需校内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并于2024年6月6日前将材料打包发送社科处邮箱,由社科处统一填报系统。
3.申报主体为个人的项目类别,需申报人所在单位向社科处备案后由申报人自行在系统申报。
(四)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主体根据拟申报项目类型,认真查阅对应指南,严格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联系人:余老师,88519553
社科处邮箱:rwsk@cczu.edu.cn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6.申报备案表.xlsx
人文社科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