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修订常州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大〔2020〕101号、《关于公布人文社科非行政独立校级科研机构优化调整情况的通知》常大〔2022〕56号文件要求,请各人文社科非行政独立校级科研机构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新增未满一年的科研机构,只需提供2024年度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对象:
常州大学人文社科非行政独立校级科研机构(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请各科研机构按照要求报送本研究机构工作总结及计划(详见附件2),由各依托学院收齐后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电子版工作总结及计划报告发送至邮箱:rwsk@ccz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审核盖章后(依托学院务必盖章)统一报送至科教城校区文彰楼511室。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86330116
附件1:常州大学人文社科非行政独立校级科研机构名单.xlsx
附件2:常州大学人文社科非行政独立校级科研机构总结计划报告模板.doc
人文社科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