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推出更多优秀成果,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将根据《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资助办法》(苏宣通〔2019〕129号)(附件1),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成果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成果发表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送的理论著作、通俗读物、理论文章必须标注“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或“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字样”。
3.申报的成果应当是本省个人或集体的研究成果;合作研究成果应当由本省个人或集体为第一署名人。
4.申报的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署名人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
请各学院、部门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成果进行统计汇总,填写《2024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申报表》(附件2),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学院/部门盖章版汇总表扫描件、汇总表(excel格式)、成果(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rwsk@cczu.edu.cn,邮件主题请以“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申报”命名。
通知未尽事项详见《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资助办法》(苏宣通〔2019〕129号)(附件1)。
联系人:余老师,8519553
附件:
1.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资助办法(苏宣通〔2019〕129号).pdf
2.2024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申报表.xlsx
人文社科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