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要求和《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22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清理范围
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22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因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情况,须按相关程序报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审批。
二、成果形式
(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
(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
(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须未正式公开出版并提交查重报告。
(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查重报告和样书。
三、结项材料
(一)《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电子版及纸质版(A3双面打印,一式3份)。有经费资助的项目,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需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系统中该项目实际的使用支出情况填写,项目负责人在报送材料至社科处前,应先提交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签字盖章。
(二)“最终成果简介”纸质版一式3份,3000字左右。“最终成果简介”的写法和要求见结项审批书内该栏目的“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
(三)胶装成册的结项成果4套(成果为系列论文者,需按照总结报告、目录、论文复印件的顺序胶装成册;论文需复印刊物封面、目录页、文章正文、封底,并隐去个人信息)
(四)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和样书4套。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成果材料,包括期刊论文、书稿、研究报告,均需匿名。
期刊论文中,所有署名人的姓名、单位、出生年月、职称、学历学位、职务、研究方向等身份信息一律不允许出现,文末的“英文摘要”中也不得出现上述个人身份信息,但“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信息: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等”需保留。
(二)期刊论文需正式发表,“用稿通知”不作为项目结项依据。
(三)以系列论文结项的材料需要在结项材料中附3-5千字总结性报告(简要介绍发表论文的核心观点、研究的主要结论等,以及各篇论文间的逻辑关系,帮助鉴定专家了解研究成果的主旨要义和各篇论文间的系统性)及目录(目录上要标明刊物级别、作者排序、是否课题组成员论文)
(四)以书稿结项,必须报送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且需提交查重报告首页。通过鉴定结项后,才能正式出版。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五)其它附件材料(如:已正式发表的论文、撰写的研究报告)需按序装订成册,材料封面只保留“2020年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附件材料”“项目批准号:########”字样。
五、校内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通知到项目负责人,督促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最迟于2026年9月7日前提交结项申请,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文彰楼50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wsk@ccz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社科处联系人:余老师,汤老师,86334761
附件:
1.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2.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材料“封面”“目录”模板.doc
人文社科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