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推出更多优秀成果,根据《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资助办法》(苏宣通[2019]129号),中共江苏省委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
请各学院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成果进行统计汇总(含“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发表的理论文章),于11月1日16:00前将附件二电子表格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rwsk@cczu.edu.cn,纸质表格盖学院章后报送至文彰楼510.详情请参考通知附件。
联系人:吴老师,朱老师
电话:0519-88519553
附件:
附件一: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资助办法.pdf
附件二:2022年度优秀理论成果申报表.docx
人文社科处
2023年10月27日